科學園電工觸電身亡案判刑:四間公司共罰款 3,137,250 元 違反《工廠及工業經營規例》等三套規例 而條例的 24 個月申索時限,早在判刑前一年已經屆滿
據政府新聞公報,勞工處提出的檢控今日(9 月 17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: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及港華中國電力(香港)綜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各被罰款 908,000 元,A. Kourage Limited 被罰款 904,250 元,天揚工程有限公司被罰款 417,000 元,合共 3,137,250 元,涉違反《工廠及工業經營規例》、《工廠及工業經營(電力)規例》及《建築地盤(安全)規例》。案件涉及 2023 年 9 月 10 日在沙田香港科學園發生的致命意外,一名工人進行電力工作期間觸電,同日身亡。本網要指出這宗個案最刺眼的一點,而它是日期的算術:意外發生於 2023 年 9 月 10 日,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第 14(1) 條由意外日期起計 24 個月的申索時限,已於 2025 年 9 月 10 日屆滿;今日的判刑,比條例時限屆滿遲了整整一年零七日。由意外到判刑,用了三年零七日,而條例那條路兩年就截止。任何以「等檢控有結果先算」為策略的家庭,在這宗案件裏早已失去條例那條路。罰款是繳予政府的,不會有一元落到遺屬手上。
據政府新聞公報,由勞工處提出的檢控今日(9 月 17 日)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:
| 公司 | 罰款 |
|---|---|
| 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(China Powe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) | 908,000 元 |
| 港華中國電力(香港)綜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(Towngas - China Power (HK) Integrated Energy Company Limited) | 908,000 元 |
| A. Kourage Limited | 904,250 元 |
| 天揚工程有限公司(Skynet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) | 417,000 元 |
| 合計 | 3,137,250 元 |
四間公司被裁定違反**《工廠及工業經營規例》、《工廠及工業經營(電力)規例》及《建築地盤(安全)規例》**。
案件涉及 2023 年 9 月 10 日在沙田香港科學園發生的一宗致命意外:一名工人在進行電力工作期間觸電,同日身亡。
最刺眼的一點,是日期的算術
本網在幾乎每一宗檢控報道中都重複同一句警告:不要等檢控有結果才處理自己的個案。 今日這宗案件,把那句警告變成了一組可以核對的日期。
| 日期 | |
|---|---|
| 意外發生 | 2023 年 9 月 10 日 |
| 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第 14(1) 條 24 個月申索時限屆滿 | 2025 年 9 月 10 日 |
| 裁判法院裁定控罪成立(本網 8 月 6 日報道) | 2026 年 7 月 28 日 |
| 今日判刑 | 2026 年 9 月 17 日 |
由意外到判刑,用了三年零七日。而條例那條路,兩年就截止。
今日的判刑,比條例的申索時限屆滿遲了整整一年零七日。
換言之:一個在 2023 年 9 月失去家人的家庭,若當時決定「先等勞工處檢控有結果,再算補償」,那麼早在裁判官作出裁決之前一年,條例那條路就已經關上了。等待的代價不是延遲,是失去。
這條時限不會因為調查冗長、檢控排期、被告眾多或案情複雜而延長。本網再說一次:條例的時鐘由意外當日起走,與政府那邊的程序無關。
勞工處另有實務提示:個案若在意外日期起計 18 個月內仍未解決,僱員或其遺屬應盡快聯絡勞工處僱員補償科;該科可協助轉介法律援助署,或直接向區域法院登記個案。
313 萬元罰款,不會有一元落到遺屬手上
這一點同樣要說清楚:罰款是繳予政府的。
四間公司合共 3,137,250 元的罰款,是對違反職安健法例的刑事制裁,不是賠償。遺屬的補償只在兩條路上——《僱員補償條例》那條(已如上述),以及普通法疏忽索償那條。
而普通法那條路,在這宗案件裏仍然在行。 本網 9 月 8 日報道:死者的遺產管理人已於 9 月 7 日向高等法院入稟,向五間公司提出人身傷亡訴訟,指死亡由各被告或其僱員疏忽、違反僱傭合約、違反法定責任等所致;案件編號 HCPI 173/2026,已排期至 2027 年 2 月 26 日作核對列表審核聆訊。民事指控尚未經法庭裁定。
今日的定罪與罰款,正是那條路上最有用的材料。 四間公司被法庭裁定違反三套規例——這是法庭認定的事實,載於公開紀錄,份量遠高於任何事後的陳述。本網一再說的那句「用得着的證據,不等於必須等到的前提」,在這宗案件裏兩邊都得到印證:證據確實有用,而等待確實致命。
一項紀錄上的更正
本網 8 月 6 日報道裁決時,將涉案公司記述為「總承建商及兩間分判商」。勞工處今日的公布列出的是四間公司,以勞工處的公布為準。
本網 9 月 8 日報道民事入稟時,曾說明因未能確定五間民事被告之中哪些屬已定罪,故當時一律不具名。今日勞工處公布了被定罪公司的名稱,本網據此具名——已定罪公司屬公開法庭紀錄。
工傷的定義及涵蓋範圍見工傷定義,兩條軌道的比較見僱員補償條例,補償項目及計算方法見工傷賠償總覽,或使用工傷賠償計算機估算。呈報與判傷流程見工傷程序。本網提供的是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